新北5共享運具電動輔助自行車、機車、汽車正式營運上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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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2021/06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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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/記者王敏旭/新北報導
新北交通局今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防疫期間也須加強消毒。圖/新北交通局提供
新北交通局今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防疫期間也須加強消毒。圖/新北交通局提供


新北今年3月實施「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」,納管所有的共享運具,交通局今也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5家共享運具業者提供1萬7246輛機車、1263輛汽車、227輛電動輔助自行車

oBike無樁自行車曾造成停車亂象,新北交通局因此規劃共享運具自治條例,去年9月新北市議會通過後,今年3月開始實施,業者必須提出數量、權利金、保證金、保險等項目,經核准才可營運。

交通局綜合規劃科長吳政諺說,新北前年起推動共享運具試辦,今年3月起實施的自治條例,是希望籍由共享運具滿足民眾日常通勤需求,並結合既有的公共運輸路網,以降低私人車輛持有及使用。

吳政諺指說,避免業者大量投車衍生占用路邊停車位等問題,自治條例規範車輛調度、維修保養和營運許可範圍等營運事宜,且因應跨市租借還特性,業者還需把北北桃三市營運車種、車牌號碼一併提出申請,控管跨市流動車輛數。

吳政諺表示,共享運具業者也須提送產品責任險、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保險計畫書。若獲許可營運的共享運具業者,違反任意大量投車、在非申請區域營運等條例時,最高可處10萬元,嚴重者則撤銷營運許可。

交通局長鍾鳴時指出,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升溫,交通局要求業者務必加強車輛清潔消毒的密度與次數,針對把手、加速按鈕、坐墊等加強清消,除每日做成紀錄回報外,也將派員稽查是否落實防疫措施。

新北交通局今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防疫期間也須加強消毒。圖/新北交通局提供
新北交通局今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防疫期間也須加強消毒。圖/新北交通局提供
新北交通局今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防疫期間也須加強消毒。圖/新北交通局提供
新北交通局今宣布核許iRent、格上GoSmart、WeMo、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,防疫期間也須加強消毒。圖/新北交通局提供
新聞資料來源:udn聯合新聞網